常邮管〔2018〕1号
印发《关于开展常德市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寄递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管控,防范打击非法制贩、走私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营造安全稳定的寄递服务环境,根据国邮发〔2017〕104号和湘邮管〔2017〕117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至6月在全市邮政行业组织开展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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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
关于开展常德市寄递渠道涉枪涉爆
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邮发〔2017〕104号文件精神,全国邮政行业自2018年1月至6月开展为期半年的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着力补齐短板,以隐患清理、源头管控、环节治理、查堵结合为重点,采取超常措施,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枪爆物品禁寄管理。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摸清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底数,全面清理整治“三项制度”不落实、安全设备配置不达标、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集中打击惩治违规收寄涉枪涉爆等禁寄物品行为,关停、查处无证经营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推动建立企业主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风险防范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营造安全稳定的寄递服务环境。
二、 组织领导
www.365-588.com成立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大斌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普遍服务科(机要通信科)、市场监管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指挥做好此次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指导、日常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三、 任务措施
(一)严格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1.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寄递企业要严格按照《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国邮发〔2015〕144号)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国邮发〔2016〕107号)要求,对收寄物品一律先验视、后封箱,提醒交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禁止寄递要求,重点加强零散用户交寄物品验视把关。按照“谁收寄、谁负责”原则,制定收寄验视规程、明确收寄验视责任,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止枪支弹药及其零部件、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2.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寄递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98号)要求,对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通过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其身份信息后方可收寄。要按照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9月19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收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大力提升零散用户信息化实名率,力争在2018年6月底实现全省实名收寄信息化全覆盖目标。寄递企业要按照国家技术指导规范,优化自建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实名收寄信息数据管理和考核,提升数据报送时效和质量,确保寄件人身份可查询、可追溯,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力威慑;完善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3.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根据《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邮件快件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寄递企业要督促下级公司、网点,以县市区为单元,实施邮件、快件“层级分流、就地安检”措施,按照自主安检方式,所有县市区寄递企业在6月底前将安检设备全部配置到位。严格落实“应检必检”要求,对航空、进出境以及寄往北京、西藏、新疆等重点地区和党政机关、重大活动举办地等重点部位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突出加强对涉枪涉爆物品的查堵防控。加强安检设备日常应用管理,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日志,强化落实安检责任和责任倒查,确保过机安检制度有效落实。
(二)集中开展涉枪涉爆隐患排查整治
4.突出安全隐患整治。我局会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本地区寄递渠道涉枪涉爆安全隐患,针对寄递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不查验寄件人身份、不登记寄件人身份信息和物品信息、分拣和营业场所未配装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安装存在死角、未按规定保存视频监控资料、安检设备配置不达标、安检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安检人员配备不到位、过机安检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严查严纠,督促整改,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顶格查处,确保各类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5.突出薄弱环节整治。我局全面摸清本地区寄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底数,健全档案管理,对发现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一律依法查处。重点加强安检布防工作,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同城邮件、快件就地安检制度。将生产经营异常、服务网络不稳定、人员队伍不稳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隐患事故易发多发的寄递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问题警示、整改约谈、蹲点督导等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加强对智能快件箱应用、快件收派末端服务等业务的安全防范,督促寄递企业与业务合作平台、企业签订安全保障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6.突出重点地区整治。我局要根据公安机关涉枪涉爆案件情况通报,突出加强重点地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对各类制爆装置和易制爆原料等寄递安全管控,严防爆炸物品违规寄递风险。我局要会同属地公安机关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措施,联合开展打击,提高整治实效。
(三)强化落实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7.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培训、有行动、有检查、有效果”要求,聚焦涉枪涉爆风险防控,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完善专门的涉枪涉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标准,加快推进设备配置、安全操作以及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涉枪涉爆物品技防能力。按照“一单四制”制度要求逐级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完善治理任务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实施全员额、全过程、全方位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企业总部加强对分支机构和加盟企业的安全管理,在安全保障、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内部监察考核,压实各层级安全责任。
8.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我局将联合属地公安机关,督促指导寄递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枪防爆教育培训,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6月底前实现本地区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切实提高寄递渠道枪爆物品人防能力。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对录用从业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为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提供基础保障,严防发生人员内外勾结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9.加强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寄递企业要严格按照《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与协议用户逐一签订安全保障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协议服务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在报备安全协议并征求当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安部门同意后,采取特定方式对邮件、快件实施过机安检。要加强协议用户的背景审查,发现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属于涉枪涉爆等禁寄物品的,不得为其提供协议服务,坚决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协议用户身份从事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我局要联合公安、国安等部门,逐一对辖区内协议用户进行全面清查和落地核查,注销一批涉危涉爆涉枪的协议客户,严惩一批违法寄递禁寄物品的企业,查处一批违法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
(四)建立健全齐抓共治工作机制
10.坚持综合治理。我局充分发挥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管理,坚持常态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问题共处,对涉枪涉爆物品寄递安全管控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贩运枪爆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导侦、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要加强与海关部门合作,全面查堵通过寄递渠道走私、贩卖涉枪涉爆物品行为。会同工商部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快递业务行为。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电商、微商等网络平台信息监测预警,降低枪爆物品违规寄递前端风险,切实形成线上线下工作合力。有效发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综治考评“指挥棒”作用,大力推动寄递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11.坚持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媒体舆情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舆情信息收集机制,及时核查处置媒体曝光案件线索。会同公安等部门探索建立群众举报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问题线索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举报寄递渠道涉枪涉爆线索,做到“举报一件、查堵一件、奖励一件”,推动形成群众参与、各方支持、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全面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12.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针对县市区机构缺失、同城不设防的突出短板,我局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在资金、人员编制、用房等方面的支持,加快推进本地区邮政业安全中心建设,做好与国家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的配套衔接,配足配齐人员力量,加强安全预警、网上巡查和应急联动。一些业务量大、企业数量多、安全隐患突出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设置派出机构等方式充实监管力量。
13.加强信息报告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统计制度,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原则,全面加强邮政业安全信息统计,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和决策依据。我局将做好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作为一项纪律严格执行,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管理,专人负责,认真统计,按时报送,不得谎报、漏报、迟报,确保报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14.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我局加强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名收寄监管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预警、预测、预防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指导企业以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为牵引,加快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实行寄递业务全程计算机管理,并预留安全监管数据接口,实现对邮件、快件的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寄递物品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追究。
15.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我局加强应急管理,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健全涉枪涉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响应流程,加强预案衔接与联动,强化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切实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责任落实严。
(二)清查整治阶段(2018年1月16日至5月31日)。我局按照本方案部署,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涉枪涉爆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并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逐一进行验收复查,逐级领导确认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对集中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梳理,提出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将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邮政管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寄递渠道是社会面治安管控的重点领域,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寄递渠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大局稳定是全行业不可旁贷的重要责任。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也是推动邮政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局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2018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强化责任措施,全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保障措施。一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我局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部署落实的阶段性总结和进展情况。二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通报近期事故情况及涉枪涉爆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三要建立督查工作机制。我局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三)广泛宣传引导。我局要加强宣传,充分借助社会各方力量,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等平台和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解读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犯罪案件,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要会同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主题活动,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法规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强化从业人员和寄递用户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用邮、安全用邮”的良好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寄递企业要加强对外服务消费提示,妥善解决服务投诉和申诉纠纷。
(四)严肃责任追究。我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检查寄递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保障制度情况,严厉打击寄递涉枪涉爆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会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检查、明察暗访,对公安机关通报的有关重大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立案查处,逐案追溯源头,逐环节倒查责任。要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对违法收寄涉枪涉爆等禁寄物品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我局要敢于较真碰硬,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对因排查不落实、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寄递案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要层层倒查问责,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