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6-05-05
常邮管〔2016〕8号
全市各快递企业: 为做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工作,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印发了《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局监函〔2016〕1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备案登记工作。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工作是促进快递服务便捷惠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快递末端网点管理,推动快递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快递公司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高度重视备案登记工作,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二、积极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以4月15日为分界点,之前已成立并已向www.365-588.com提供了相关信息的末端网点,各企业应于2016年5月20日前向我局市场监管科提交备案申报材料。对4月15日之前成立但未向www.365-588.com提供相关信息的网点,一律自行关停,对此我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以后企业需要设置末端网点的,必须在常德市邮政管理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三、做好纸质材料申报工作。在备案系统尚未开通的情况下,各企业要做好过渡阶段的纸质材料申报工作。在备案系统开通之前,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工作暂时采用纸质材料申报方式进行。备案系统开通后,www.365-588.com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等形式公示备案系统网址。 联系人;市场监管科 樊姣姣 0736-7162331 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交通大楼415办公室)
附件1:《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表》
2016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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