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8-03-15
常邮管〔2018〕2号
关于开展2018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快递企业: 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为顺利开展2018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 凡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经省邮政管理局核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8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分支机构随法人企业一起参加年度报告审核,由法人企业提供年度报告资料。 二、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程序 (一)办理流程:企业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http://kdjyxk.spb.gov.cn/companyLogin.jsp)中提交年度报告材料(4月30日前);市局进行材料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业补正,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在系统进行审核通过操作。 (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邮政管理部门不再在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报专用章。 三、工作要求 (一)各快递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落实,确保按时提交,对不符合年度报告要求的事项及时整改。 (二)如实填报,依法查处。年度报告数据信息是全面反映快递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的综合资料,是邮政管理部门实施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各快递企业应认真填报企业年度报告数据。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材料的,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交年度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查处。对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依法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年度报告如实填报,不得错报、瞒报; 2、基本情况表按照《快递经营许可证》上信息填写; 3、关联机构一栏,已经获得邮政管理部门核发分支机构名录的企业,将分机构数量填写到分公司一栏,除此之外都写0个; 4、分公司(营业部)名录、子公司名录、处理中心列表、加盟企业列表、代理企业列表,除已经获得邮政管理部门核发分支机构名录的企业需要填写分公司(子公司)名录外,其余企业不需要填写; (四)联系地址和电话: 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1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162331 联系人:樊姣姣
www.365-588.com |
相关新闻
国家邮政局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平稳畅通[2017-11-22]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15-04-10]
湖南局强化属地安全管理 与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建立安全管理联动机制[2017-09-18]
湖南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建立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属地安全管理[2017-09-10]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暂行)[2017-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