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邮政分公司:
按照2018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4月18日至20日,采取 “双随机”的方法,对你公司中心支局、邮件处理场所、许家桥、石公桥等16个邮政网点的基础设施、服务时限、法定业务开办、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主要、分管领导比较重视普遍服务工作,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宣贯执行比较到位。大部分邮政营业场所基础设施较完备,安全设备较齐全,服务管理较规范,工作态度较认真。多数营业场所环境较整洁,对局所名称、服务种类、营业时间、投诉方式、资费标准、邮件和汇款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等内容进行了公示,较好地落实了三项制度,每周和每天的营业时间能较好地满足新《标准》要求,代办网点的管理情况较以前有提高,较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安全便捷的用邮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局所基础设施不到位。一是代办网点监控等设备未安装。检查7个代办所(丁家港、尧天平、花岩溪、镇德桥、双桥坪、雷公庙、草坪),均未安装监控设备和烟雾报警器。二是消防设备数量不达标。区邮件处理中心、许家桥、丁家港、尧天坪、花岩溪、镇德桥、石公桥、周家店、西洞庭、双桥坪、雷公庙、石门桥等局(所)配备的灭火器数量不达标,且个别还有失压现象。三是基础设施管理不够好。雷公庙、丁家港代办所的邮箱的锁均已损坏,其中丁家港的邮箱锁损坏已久,且开箱时间与公示的营业时间不相符;双桥坪代办所的玻璃大门损坏已久也一直未得到修缮;区邮件处理场所未严格落实邮件“不着地、不抛件”的要求,存在邮件着地的现象。
(二)部分局所相关制度落实不够好。一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虽然个别局所在邮储银行柜台内有应急预案张贴,但大厅营业台席无纸质的预案可查,且应急演练也不够经常。二是实名收寄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发现尧天坪、花岩溪两个代办所执行实名收寄制度不够好,营业员对实名收寄的政策法规了解掌握也不是很透彻。三是按时营业落实不到位。丁家港、镇德桥、双桥坪三个代办所,公示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7:30至13:30,但是营业员上午一般会去送邮件,开门时间比公示时间要晚很多,下午要接邮车,又比公示的营业时间晚很多,导致实际营业时间与公示时间不符。
(三)个别局所《标准》执行不到位。一是公示信息有误。石门桥、石公桥支局公示的国内资费标准印刷品一栏公示价格错误,其中石公桥分拣室应公示的内容未上墙。二是邮资票品不全。中河口支局无邮票和信封销售,石公桥支局无信封销售,草坪代办所无普通包裹单据、无信封销售。三是法定业务开办不力。检查7个代办所均未开办汇兑业务;雷公庙代办所因邮车改道无法带邮件去蔡家岗支局封班,最近一段时间未收寄邮件。另外,草坪代办所虽在镇政务中心设立了邮政营业台席,但无局所牌、无上墙公示内容、未设置邮箱(筒),且包裹投递一律要求客户上门取件。
三、整改意见
一是加强局所基础设施建设。《邮政法》要求邮政企业应当对设置的邮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邮政普遍服务标准》5.2要求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公示的相关内容。《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对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的消防设备、隔离设备、监控设备、安检设备、报警设备和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设备配置作出了明确规定,请认真对照,并遵照执行。对基础设施存在问题的局所,你公司要加强自查自纠,尽快完善相应设施,配置符合标准的安全生产设备,并不断加强使用管理,确保邮政企业良好形象。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法规制度。《邮政普遍服务标准》7.1和7.2明确规定了服务环节和邮件投递的相关政策,《邮政法》第67条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标准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2、54条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你公司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规定的局所进行整改,确保寄递安全、邮政普遍服务相关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自查。邮政普遍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重要举措。对普遍服务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你公司要高度重视,并对照相关情况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二)针对问题,狠抓整改。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5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到我局。
(三)加强宣贯,强化督查。你公司要加强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并落到实处。服务督查部门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职尽责,加大督查与处理力度,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同时,对各局所营业员、投递员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