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实行实名收寄制度的通告 2015-11-03
根据国家邮政局的相关要求,我省邮政行业自2015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实名收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支持: 一、除信件、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二、对于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如电商企业、大客户等要全部签署安全协议,协议内容不全面或者不完善的应当立即补充,进一步强化寄件人的守法意识和法律责任。各寄递企业应当要求电商协议客户填写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并定期给予抽查核实。 三、对于非协议客户,尤其是在路边、车站、酒店、广场等人员流动公共场所收寄的邮件、快件严格实行实名管控。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或者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各寄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对非电商协议客户的运单信息要及时补录,确保按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完整真实的用户信息,实现寄件人身份可追溯、可查询。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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