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建立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属地安全管理 2017-09-10
为切实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9月5日,湖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属地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案件联处”工作机制,特别是加强市州邮政管理部门与县级公安机关的联动,实现寄递渠道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通知》指出,要建立治安检查联动机制。市州邮政管理局要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本区域寄递企业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治安检查,遇重要敏感节点和特别防护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寄递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三个100%制度;公安机关要将寄递安检点作为日常巡逻签到点,派出所每月、县级公安机关每季度检查一次。《通知》明确,两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州邮政管理部门要将本区域内寄递企业、寄递网点和寄递分拨中心分布情况分别通报市州公安局和相关县(市、区)公安局。各级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中发现涉及寄递企业违反相关邮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要及时通报邮政管理部门。《通知》强调,要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在治安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寄递网点,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对邮政管理部门移交和寄递企业、社会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依法立案查处;对扰乱寄递企业、寄递网点和寄递分拨中心正常生产秩序、危害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寄递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处罚,并在寄递行业进行通报。省邮政管理局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湖南局表示,《关于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属地安全管理的通知》的制定出台,标志着邮政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协作领域更延伸、合作机制更完善。下一步将督导市州局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将属地管理职责落地落实,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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